关于开展“首届益阳市十佳法治人物暨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典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益阳建设,经市委法治益阳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益阳市十佳法治人物暨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2013年1 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法治人物和事件均可参评。
(一)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加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作出了突出贡献;
3.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
4.在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中的某些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或发挥了显著作用;
5.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知名度。
(二)法治事件评选标准:
1.对推动我市的法治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或推动作用;
2.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
3.在市内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评审机构
市委法治益阳建设领导小组将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三、评选步骤
(一)推荐申报(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主要以各区县(市)、市直和驻益中央(省属)各部门、各高校、各市属新闻媒体为单位组织推荐,同时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也可向评审机构推荐(自荐)申报候选人物及事件。
(二)初评、公示及公众投票(2016年6月1日至7月31日)
1.确定入围对象: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研究确定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各20件左右),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
2.接受公众投票:社会公众可通过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益阳门户网、红网、法治益阳网、法治益阳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的方式参加投票。
(三)决选评定(2016年8月)
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评选,并结合公众投票票数(其中评委投票数占总分值的60%,公众投票数占总分值的40%),最终确定“首届益阳市十佳法治人物暨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并在年内适时举行颁奖仪式。
四、报送方式
推荐表格在法治益阳网下载,推荐表报送一式两份,并附1500字左右典型材料,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人:潘继军
联系电话:4221511 4225533(传真)
电子信箱:yyswfzb@163.com
中共益阳市委法治益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附件:首届益阳市十佳法治人物推荐表
首届益阳市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表